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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编剧汪海林曾在微博上表示,《晴雅集》投资额在3亿元至4亿元,票房“需10亿以上”才能“回本”。
7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阴阳师·晴雅集》电影角色形象著作权授权许可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
某传媒公司获得该片电影角色形象的授权,在授权商品的外包装及产品宣传海报、视频上使用。然而,该电影因导演郭敬明卷入抄袭风波被下线,涉事传媒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底许可使用费和违约金、损失赔偿。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裁定,将导演抄袭行为导致电影下线的情形归入被授权方可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认定授权方违反了诚信履行原则。
据南方都市报,《阴阳师·晴雅集》改编自日本作家梦枕貘《阴阳师》,电影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中国内地上映,由郭敬明执导,赵又廷、王子文等领衔主演。该片豆瓣分数只有5.1,且仅上映11天就被全网下架。彼时,郭敬明正陷入抄袭风波。
知名编剧汪海林曾在微博上表示,《晴雅集》投资额在3亿元至4亿元,票房“需10亿以上”才能“回本”。
据证券时报报道,根据投资《晴雅集》的A股公司新经典披露,禾和影业于2021年12月向新经典影业发送了《晴雅集》的《发行预结算报告》,该结算报告统计了截至2021年11月30日《晴雅集》的各部分收益,其中禾和影业应向新经典影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金额为2423.1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晴雅集》上映前四天,2020年12月21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一封公开信,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该成为榜样。
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发表长微博,就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公开道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结果显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于2021年3月8日解除,某电影公司向某传媒公司返还款项8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某电影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涉案电影的上映情况与涉案合同的履行存在重要关系,因电影导演的抄袭行为导致电影下线的,某传媒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涉案形象使用授权合同。某电影公司在涉案电影因导演的负面行为被联合抵制不再排片放映后,并未通知某传媒公司协商沟通合同履行等相关情况。因此,一审法院认定某电影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并无不当。故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丨林琴 综合北京商报 此前报道 、南方都市报、证券时报
图片丨微博@电影晴雅集 截图、新浪微博@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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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郭敬明陷抄袭风波,《晴雅集》上映不到两周就下线!电影公司遭索赔,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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