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凡人,大平,结局,真恶心
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看完《凡人歌》的原著后,我对这里面的一位男性印象深刻,那就是那伟的弟弟那隽。
因为这个人实在是让我觉得太恶心了。
不仅仅是因为他好为人爹的优越感,也不仅仅是因为他自命不凡的高人一等,更是因为他在爱情婚姻中的自私和虚伪,让人觉得这个人真恶心。
好为人爹的优越感
那隽是那伟的弟弟,虽然是亲兄弟,但是两人从小到大差距也是很大的。
那伟普通二本毕业,兢兢业业在北京站稳脚跟,虽然那伟在公司当上副总,在北京也买了一百平的房子,婚姻幸福,还有着一双可爱的儿女。
但是在弟弟眼中,那伟的家庭是属于柴废的一家,他看不起当家庭主妇的嫂子,也看不上哥哥的不思进取。
原著中写道:
那隽好笑地看着他们。
唉,家庭主妇,能有什么见识?
母亲和嫂子这样的主妇,主妇……主妇最热衷的就是生孩子了,明明没有收入,哥哥那个副总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熬来的,工作也并不是铁饭碗,居然双腿一张,咔嚓生了个二胎。
这一家真是废柴之家,他们的日子照他看来危机四伏。
自从那伟的公司老板出家后,那隽就觉得哥哥应该居安思危,他好为人爹的对哥哥说:
“你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而且体力和创造能力都已经远远比不过年轻人。我要是你我得夜夜失眠。”
虽然说他的话道理没错,但是说话方式往往总是让人很难接受,面对弟弟如此的讥讽,那伟其实已经习惯了。
因为那隽从小就这样,仗着自己是学霸,从小到大都透着智商的优越感,好为人爹。
要说那隽确实有骄傲的资本,因为他确实从小到大成绩优秀,长大后更是考入了全国最顶尖学校的软件学院,而且还读完了研究生。
毕业后的那隽更是在经济实力上碾压自己的哥哥,那伟不知道弟弟存了多少钱,只知道老家要装修,那隽没有找他平摊,而是自己默默拿出了二十万给父亲,对他来说好像是花二十块买了一杯奶茶一样。
从小的优越感,加上长大后的财力碾压,让那隽更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好为人爹的性格也更让人讨厌。
那隽好为人爹的习惯几乎是对他身边所有人都这样,包括他的女朋友李晓悦。
他总是嫌弃李晓悦不上进,不稳定,不思进取,但是也不妨碍他喜欢她。
那隽为何挑中李晓悦?
那隽对李晓悦可以说是见色起意,他们是在公园相遇的。
那个时候李晓悦和一群伙伴一起在公园穿汉服拍照,李晓悦其实习惯了被人注视,但是她那天注意到那隽一直看着自己,便看了他一眼微笑了下。
就那一眼,那隽动心了。
动心的原因非常肤浅,因为太漂亮了。
原著中写道:
李晓悦是那隽在公园认识的。
三年前初春的一个黄昏,那隽在公园跑步。跑累了,见公园湖边的桃树下有一群女孩子穿着汉服在嘻嘻哈哈地拍照,他就坐到旁边的大理石条凳旁,一边喝水一边欣赏着。汉服美不胜收,姑娘们也漂亮。
其中有一个最美,鹅蛋形小脸,下巴尖尖,乌黑的头发一半高高梳起,露着光洁的额头,一半柔柔地垂下,鬓边发簪的珠串如水般流泻在温婉的脸蛋旁,身上一袭洁白的汉服,站在一树怒放的桃花下。
她就是李晓悦。这一刻,平生所知的唐诗宋词元曲,在理科生那隽的脑中都活了过来。
那隽对李晓悦一开始就是见色起意,那天李晓悦被人光天化日下性骚扰,她非常英勇,而那隽因为英雄救美两人相识,便很快在一起了。
其实换在从前李晓悦是达不到那隽挑选女朋友的标准的。
因为以前那隽挑选女朋友确实有一套精准的标准,而李晓悦不符合。
原著中写道:
那隽很爱李晓悦,因为她漂亮,更因为她不爱慕虚荣。
那隽认为虚荣拜金是女性的死罪,他曾暗暗发誓这辈子要找一个漂亮的贤妻良母,不爱钱的那种,最好是处女。
他,TOP1名校软件学院的研究生,身高一米八,上市公司的技术大拿,金字塔尖上的那一小撮,14亿人提炼出来的一点点精华,光得到他这样一个人就够了,要什么钱?
这是从前的那隽找女朋友的标准,后来因为年纪大他把处女这个标准去掉了。
曾经他遇到过一个女生,很漂亮,也不拜金。在外面一起吃饭也会请客,还经常送他名牌手表,领带等等,相处过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很好,两人就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分手了。
因为女方提出结婚后,买房加上她的名字,这一点让那隽觉得女方拜金,他觉得名牌衣服手表值不了多少钱,哪有房子值钱,他觉得他可以主动加女方的名字,但是女方不能问他要。
后来遇到李晓悦,李晓悦几乎符合他所有的标准。
原著中写道:
除了不是处女,李晓悦所有的品质都符合那隽的要求。
两人相遇时岁数都不小了,再加上那隽已经把处女要求去掉了,所以这一点瑕疵也不算什么。
李晓悦从来不主动花那隽的钱,不索要礼物。
那隽忍不住炫耀自己的百万年薪,她也只是哦了一声,并不很感兴趣的样子。
两人交往期间各自租的房,出去约会看电影吃饭什么的你买一次单,我买一次单。她买单的样子并不像钓鱼,因为她从来没有问过那隽关于嫁娶、买房之类的问题,这让那隽非常欣慰。
李晓悦对钱财身外之物一直看得很轻,对她来说她在乎的是人生体验,而不是赚钱。
所以她对那隽的工资和钱并不感兴趣,也正是因为她不感兴趣这些,那隽才会挑中她当女朋友,这是多么讽刺。
那隽买了200平大平层
那隽和李晓悦在一起3年了,可是那隽却一直没有对李晓悦求婚,甚至他瞒着李晓悦偷偷买了200平的大平层。
原著中写道:
除了美、不拜金之外,李晓悦最吸引那隽的还有活泼。她能精力充沛、花样翻新地玩儿,北京所有最好玩的偏门的地方,都是李晓悦带着那隽去的。
那隽梳理过,他长这么大,心底的那些美好多半是活色生香的李晓悦给的。他几次差点开口求婚,但总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行,还不行。
李晓悦太爱玩、太爱跳槽、太没有规划了,这让他没有安全感。
其实那隽真正想找的是贤妻良母类型的女孩,这种女孩不仅仅长得美,不拜金,而且还心甘情愿婚后在家相夫教子为他生两个孩子。
那隽看不起嫂子是家庭主妇,但是他觉得如果李晓悦愿意像嫂子一样做得一手好饭菜,能够持家有方,他也不会那么发愁。
他一直看不起李晓悦对工作的态度,李晓悦一直在换工作,换工作的理由五花八门,其实本质上是她无法忍受加班。
李晓悦可以随时辞职,甚至为了玩辞职,这在那隽眼中是不思进取的表现,但是那隽觉得如果李晓悦但凡表现出一点愿意为了家庭付出他会立马求婚。
李晓悦和他交往了三年,但是一直没有同居,她一直自己租房,独立生活。
在那隽眼中,李晓悦会做饭,但是从不热衷给他做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常常是点外卖为多;李晓悦自己家里收拾干干净净,但是对他的公寓杂乱无章却视而不见。
这些在那隽眼中成为了李晓悦婚后不是贤妻良母的表现,而且李晓悦爱玩,更加让那隽感到担忧,渐渐地那隽对李晓悦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因为那些在他眼中渐渐变成了不思进取,不学无术的表现。
要知道那隽是个很自律很上进的人,原著中写道:
那隽这个人,睁着眼睛呼吸的每一分钟,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健身。
健身的时候他也要打开视频,但从来不看无聊的内容,而是听TED之类的知识讲座。总之不是用来充盈钱包,就是用来建设肉体或者头脑。
一旦要亲自动手处理生活小事,他会如机器般精准控制每个环节,将效率提到最高:洗衣机放上水洗衣服,灶上坐上锅煮蛋,打开咖啡机煮咖啡。
做完这一切后洗衣机已放满水,可以放洗衣液。吃完饭后刚好晾衣服,晾完衣服咖啡温度正好。
顺序不能乱,乱了就会浪费三到五分钟,令他犯罪。
那隽很喜欢自己这种精英人设,而他一直想要改变李晓悦,但是李晓悦很显然和他是两种人。
其实那隽很聪明,他知道李晓悦满足不了自己婚姻妻子的要求。
但是他却一直没有提出分手,甚至瞒着李晓悦买了两百平的大平层,甚至内心深处他觉得李晓悦这种任性的穷女人,不配住进他的大平层。
竟然那隽如此明白,为何占着李晓悦3年不分手呢?
原著中写道:
那隽这三年,先是居高临下地指点,又是若即若离地吊胃口。
可是统统不灵,李晓悦并没有任何改变,倒是自己越陷越深了。老那好奇,他和李晓悦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人,为什么三年里始终断不掉?
原以为两人没戏了,过段时间他们又高高兴兴牵着手上他家来吃饭。
几年下来,李晓悦混成了半个那家人,可与那隽的感情始终在原地踏步。
那隽说出一个最最关键的原因:“我们俩的性生活太和谐了。”说完他厚颜无耻地笑了。那隽和数任女友都上过床,其他几个女人要么一脸贞洁忍耐,要么演戏一样地呻吟,只有李晓悦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性爱高手,因为她迷离的双眼和身体的反应都非常诚实。肉体就是这么庸俗,它根本不管精神契不契合,现实条件允不允许,率先给出本能的答案。
有时他心里也堵得慌,李晓悦这么享受性爱,是不是她经验特别丰富呢?但他想明白了,当下每一刻的销魂最实惠。
那隽就是这样恶心的一边打心底瞧不起李晓悦,一边享受她的美貌青春。
后来那隽因为身体原因倒下,李晓悦一直陪着他,那隽心存感动在冲动下求婚了,而且还对李晓悦炫耀自己买的两百平大平层。
其实李晓悦非常意外他买这么大房子,觉得房子不需要这么大,她第一反应这么大的房子会很累,而不是很惊喜,甚至当那隽想把房子交给她装修的时候,她内心不是幸福,而是很有压力。
后来房子装修好了,那隽身体也好了,因为一次出去游玩,两人一起去看因为婚姻破裂跑到终南山生活的沈磊,那隽很聪明,他看出了李晓悦和沈磊在一起更开心。
后来李晓悦提出分手,其实这里面虽然有沈磊的原因,但是就算没有沈磊,两人最后也是会分手的。
因为李晓悦也不傻,她也不是不能感受到沈磊对自己并没有那么爱,而后来他们分手了,那隽却立马投入了新的相亲中,没有一丝的停歇,这真像他的人生准则,永不停息。
那隽这样的人在感情中活得过于算计了,这种人注定是得不到真心的。
这种男人在感情中既要又要的优越感确实也让人感到窒息,所以李晓悦离开是正确的。
大家觉得李晓悦的决定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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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凡人歌》结局:觉得李晓悦不配住进他200平大平层那隽,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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