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杀了,想了,他为,天道
对于林雨峰的自杀,以前一直觉得是因为他放不下面子。
但最近我在精读《天道》原著时,看到林雨峰得知格律诗是扶贫公司,乐圣败诉几乎已成定局之后的心路历程,体会到林雨峰的心情后,突然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原著中,林雨峰得知乐圣几乎败局已定,去找黑道朋友周剑华之后,独自去咖啡厅坐了两个小时,把格律诗和乐圣的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这个过程中,林雨峰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的懊悔;也清晰地意识到,乐圣败诉之后,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与格律诗合作,且与格律诗合作,能形成优势互补,反而强化了市场竞争。
因此,林雨峰动过立即撤诉、求和,以保住他大股东的地位和利益的念头。
但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巨大的绞痛覆盖了,原著中是这么描写的他的感受的:
“一个气质高贵的女子被一个无赖强J了,欲哭无泪,状告无门,周围无数双怜悯的眼睛,只得含辱蒙羞地哀求那个无赖:你娶了我吧。”
之前一直觉得林雨峰这个比喻怪怪的,按正常的逻辑,以及林雨峰那样的性格,应该是把自己比喻成高贵的男子,着了人道,对方逼着他娶才对呀。
不过,因为不是主要情节,一看而过没有在意。这次从林雨峰的角度看待整件事情时,突然就理解他为什么这么说,以及为什么要自杀了。
因为,在林雨峰看来,他是纯粹的受害者。
一、不堪屈辱,以死明志
一次性卖给格律诗1000套乐圣旗舰这件事,站在林雨峰的立场,是合法合规的商业决策,既是公司发展的需求,也是正当的竞争手段,是摆在明面上的计谋,是光明磊落的。
而格律诗却故弄玄虚玩阴的,又在音响展会上大降价不公平竞争,既不地道又不正当,冲击了乐圣市场不说,还使乐圣沦为牟取暴利奸商。
这时候林雨峰更多的是气愤,本想借助媒体揭露格律诗的恶劣行径,挽回乐圣的声誉、扳回一局,没想到这又是对方的圈套,反为格律诗做了嫁衣,把自己逼到了绝境。
这对林雨峰来说就是奇耻大辱了,格律诗确切地说是丁元英,不仅欺他、骗他,还三番两次地把他当猴一样戏耍。
原本,无论是外界公众眼里,还是自我认知里,他林雨峰是中国音响界的领军人物,是发烧友心中的英雄,他的乐圣公司,是中国的民族品牌。
然而这一切荣誉,都被丁元英用“卑鄙”的手段毁掉了,同时还剥夺了他的尊严、自信与骄傲。
偏偏,林雨峰还百口莫辩,就因为对方是扶贫公司,站在大义上,一切不正当、不地道的行为都可以被公众忽略、谅解。
如果他撤诉求和,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错、是受害者,没有办法让大家继续接受、信任他,更没有办法阻止大家对他的诋毁、羞辱、嘲讽。
这也是林雨峰在明知道打官司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的情况下,坚持要打官司的原因,他是想用这种方式为乐圣和自己辩白:乐圣不是不良商家,他林雨峰是被算计冤枉的。
但如果他不撤诉求和,虽然能证明对方不地道,却抹不掉他本身决策失误这一点,同时还堵死了自己的后路。
林雨峰心里屈辱到了极致,乐圣败诉后,他唯一可用的办法,就是以死明志,捍卫自己尊严。
二、失去价值,对前途绝望
屈辱只是林雨峰自杀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很容易被人忽略,那就是绝望。
我忘了电视剧中有没有相关剧情,原著中林雨峰去找周建华之后,心里曾后悔过。
先前我一直不太明白,林雨峰为什么后悔。
但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不被理解,也是因为周剑华打破了他所有的幻想。
乐圣和格律诗庭前交换证据后,赵青给林雨峰打电话说,格律诗是扶贫公司,败诉几乎已成定局。
这对林雨峰来说是晴天霹雳,这也是他最需要安慰和帮助的时候。
他第一时间去找自己最好的朋友周剑华,潜意识里也是觉得对方能够理解他、帮助他。
但是周建华却根本不认同他的做法,批判他做事太过了:
“……我们觉得,你在处理对方求和的问题上有些欠妥。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再弄帮记者跟人家抖搂抖搂?搞得满城风雨。你是音响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得注意点儿风度。”
又否定他:
“……恕我直言,你这种性格早晚是要栽跟头,即便没有格律诗事件,你也会在别的事上栽跟头。”
最后劝他不要计较:
“……算了,咱不玩儿音响了,潮起潮落是常有的事,不必太放在心上……”
人在委屈的时候最需要的是认同,是那种同仇敌忾的支持和维护,你没错,就是格律诗不折手段,才把你害成这样。
可是周剑华一个劲地说他不对,不该怎样怎样,又劝他认命。
虽然周剑华是真心实意为他好,说的也都是实情,可那不是他林雨峰想要的。
而且周剑华的话让他再无法自欺欺人,他就是失败了,除了认输没有别的路可走。
而一旦认输,就意味着他过往的一切成就、贡献都将清零,他不再是什么英雄、好汉,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可怜虫,而他的未来,将不会再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
我们都觉得林雨峰只要退一步就能海阔天空,继续当他的董事长,继续过着人上人的生活。
但周剑华为什么不劝他求和继续待在乐圣?因为他们都清楚,回不去了。
经历过格律诗事件后,他即便还是乐圣的董事长,但他在公司的权威会大打折扣,债权人也不再信任他,他的每一次决策都将会受到各方的质疑,等待他的是各种逼迫、屈辱和身不由己。
就像林雨峰自己想的那样:
“他知道诉讼之后等待着他的都是什么,股东、债主、公司干部……方方面面的人都来给他做工作,然后是乐圣去格律诗接洽,然后是谈判、妥协、签字画押,无论你是扭扭捏捏还是半推半就,其结果早已注定了。”
只要林雨峰还在董事长这个位置,这样的情况他将会经历无数遍。
所以,林雨峰看似可以退回原位,实则举步维艰,没有退路。他也不可能再有那样好的时机、精力从头再来,再创一个“乐圣”。
也所以,周剑华会直接劝他别玩音响了,而不是劝他求和保住地位。
而周剑华所说的,让林雨峰到他那去,想单干帮他支一摊子,想热闹他们就一个锅里搅和,也不过是客套话。
正常要点脸的人都不会当真,林雨峰这样的性格也做不到向朋友“乞食”。
当然,周剑华这样的朋友已经相当不错了,他及时地规劝朋友不要继续犯错,本身就很难能可贵。
另外,他让林雨峰到他那去,虽是客套话,但他敢在这种情况下说出口,也非常难得了。
虽然正常情况下,林雨峰不会当真,但人在极度绝望的时候,会抓住一切救命稻草。
周建华敢把话说出口,就说明他就做好了林雨峰答应这种可能的准备,如果林雨峰真的要到他那去,他就需要遵守诺言。
关于周建华下次单独分析,言归正传,林雨峰其实什么道理都明白,但就是因为明白,清楚自己未来的路,才彻底绝望,失去了生的信念。
对于他这样一个有追求、渴望功成名就的人来说,屈辱地活着倒不如死了来得解脱。
总之,林雨峰自杀表面看来是因为丢不起面子,实际上是因为巨大的屈辱和绝望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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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天道》:把林雨峰这句话想了一百遍,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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