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方言,广电局,国家,爆火
青锋
正在央视和上海东方卫视上演的电视剧《繁花》可谓火爆之极。除了一些自媒体给予高度评价外,澎湃新闻,包括东方卫视在内的沪上媒体不惜以“腔调”,尤其是沪语版中的宝总、爷叔、玲子等一干人等的“腔调”概括为“上海强调”来彰显“不卑不亢的气度,是不声不响的尊严”“不远不近的情谊,是有理有情的态度,更是一种卓尔不群、傲而不娇的气质”,可谓称赞到了十分完美的地步。
青锋并不否认,电视剧《繁花》依据改革开放前期这一大背景,围绕一位男人、三位女性讲述的悲欢离合、人生沉浮的故事,以上海当年的“南京路、黄河路、进贤路,和平饭店、至真园、夜东京”等为载体,通过快节奏的闪现,吸引了一大批有过那个年代经历的人,唤起了那一代人的回忆,让不少人感受到上海滩独特的气象和味道,体现了一种独特地域性文化的魅力。基于此,应该说《繁花》的确是一部好剧,值得给予点赞。
但是,在一片赞扬声中,青锋必须指出,沪语版《繁花》,以及普通话版《繁花》中时不时夹杂的上海话,有违我国普通话规定的相关规定,是该说这部带有方言性质的电视剧,是对原国家广电总局“方言令”的挑战,还是一次尝试的大胆突破,还是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禁止呢?
人们应该不会忘记,《武林外传》中的“佟湘玉”和《走西口》中的“豆花”把满口的“额额额”带到荧屏,就被当时的国家广电总局命令修改,迫使该剧不得不将剧中的方言“额额额”改为普通话“我我我”。这是源于2005年国家广电总局已经出台的限制方言剧的通知。
当时的广电总局之所以发布“方言令”,是基于当时大量出现的诸如《我的兄弟叫顺溜》《我的团长我的团》《大生活》等当时的热播剧使用了方言,大有“方言泛滥”之势。因此,当时的国家广电总局明确强调了对电视剧语言的规范。
据2009年原国家广电总局通过官方网站重申的“限制方言令”,原国家广电总局强调,“除地方戏曲片外,电视剧应以普通话为主,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方言和不标准普通话;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少儿题材电视剧及宣传教育专题电视片等一律要使用普通话;电视剧中出现的领袖人物的语言要使用普通话”。同时,当时的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更是指出,大量使用方言拍摄的电视剧,存在使用方言失度、过滥的现象,“这种制作倾向不符合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的一贯精神,违反了总局的相关规定,在作品传播上也影响了广大观众的审美收视效果”。
从原国家广电总局层面上说是这样,即便是从地方的有关规定上看,也都是三令五申在公共场合不得使用方言的。如2021年9月,四川省就正式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其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对外宣传(包括接受新闻采访、新闻发布等),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对外联系工作等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因此,针对电视剧《繁花》个别剧评一些人口中冠以的“上海强调”是“时代的强调”,应该叫停,更不应该被热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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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繁花》爆火,是对国家广电局“方言令”的挑战,还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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