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电影院,公正,客观,可惜
因为前几天不幸中了乙流,全家都在云南金平病倒了。孩子肺炎转到州人民医院住院,我则在经历比新冠痛苦百倍的发烧咳嗽折磨后,输液系命。病榻上看到有人分享新电影《第二十条》,雷佳音检察官那些慷慨激昂的台词,引发我的强烈共鸣,不由得翻身起来写几句,或许对缓解病情有益。
不得不说,雷佳音检察官的话,我再熟悉不过了,尤其是关于公平正义的表述,我作为刑辩律师不止一次在法庭上脱口而出过。甚至在很多时候,我表达得比他还要充分,还要感人,旁听观众都在抹眼泪,但是面对的几乎都是检察官的冷漠,和法官的无动于衷。是的,在现实法庭上,为被告人无罪据理力争的都是刑辩律师,像雷佳音这样的检察官几乎一次都没有遇到过。而影视剧中,本该是律师的台词却转到了检察官那里,他们摇身一变成了正义的化身,而律师却被有意无意地矮化、丑化。
当雷佳音称“我的当事人”时,我有点恍惚。因为只有律师才会这样说,检察官是不可能这样说的。我无意贬低某一个检察官,而是在当下的司法体制下,在长久以来的绩效考核制下,检察官系统更突出地表现出如何追诉犯罪,而很难真正站在客观公正立场去保障无辜。尤其是一旦批捕,很难再做不起诉,一旦起诉,很难再做撤诉,否则这种自我纠错会让承办人个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我办理的案件,每一次批捕后的不起诉,或者起诉后的撤诉,都是艰苦斗争而来的结果,绝不是他们的良心发现。
这位女检察官说的话,触动到我了。近二十年来,我代理过的多少案件,是当事人真的对法治绝望,对公平绝望,对司法公诉机关绝望啊!他们很多人孜孜以求的,不是法外开恩,是公平公正,如果最后这点希望都没有了,他们还有何存在的意义呢?多年前那位职务犯罪的女被告人,明明是无罪的,终审判决都已经宣告她免于刑事处罚了。结果高院又破天荒提出再审,要改判她实刑,她承受不了巨大的冤屈,判决前夜跳河自杀了。那种绝望,只是想维系面子的司法人员谁又能懂。
那些个申冤路上的家属,哪个又不是从充满希望到慢慢失望,再到彻底绝望呢。山东两位年迈的老人,因为儿子被打死,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逐级上访,一直被踢皮球。最后一次,他们去北京信访路上,被拦截盘查,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行为就被以寻衅滋事罪带回,最后硬是给人判刑。他们追求公平公正有错吗?他们践行的不就是“法不应向不法让步”吗?结果打死人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死者年迈的父母被抓起来判刑,你让他们怎么对法治、公平不绝望呢?
我所眼见的绝望太多了。但是有几个人可以喊出来,而且喊出来可以不被抓呢?四川绵阳为丈夫喊冤的陈思宇,大半年了现在还关在看守所,三个幼儿都见不到母亲。天天在抖音上喊冤的湖南益阳的罗灿红,被抓进去七次,每次十二个小时,不知道下一次会不会直接给她定个寻衅滋事罪。有些绝望,现实中的远比影视剧中的真实、深刻百倍。
就电影本身我还想再说几句。选题贴近现实,有话题感,有冲击力,演员也张弛有度,挺好的。但这类影视剧共同的问题,都是矮化律师,拔高司法人员。我在国内至今没有看到过一部像韩国《辩护人》那样去真正表现刑辩律师的影视作品。仿佛影视创作圈子里的政治正确一定是要通过贬低律师太高司法人员才能过审,抑或本身就有类似不成文的“第多少条”。
我有几位当事人家属看了电影后问我,吴老师,我们怎么没有遇到这么好的检察官呢?我说,我也没有遇到。他们说,那电影多假啊。
但是这个能拍出来,我觉得也挺好,就当做一个理想的检察官角色去看,让更多的检察官能从中受到触动,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职业态度,真正做到不是办一个案件,而是在办“别人的人生”,未尝不是好事。至少,我对检察官们一直都持有最大的善意,希望他们不要忘了学法律时的初心,想想我们的努力是要给我们的子女打造一个怎样的公平公正的社会,不要忘了,我们来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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