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见证真实,坦诚分享!Witness the truth, share honestly!

网站公约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拟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范围

2024-11-08 17:20来源:界面新闻编辑:采小编

学前教育,幼儿园,法草案,儿童

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为解决托育难的问题,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的范围,草案三审稿作出相应修改。

草案二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二周岁以上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为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合理利用幼儿园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满足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解决托育难的问题,针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的建议,草案三审稿删去“二周岁以上”。(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拟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范围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学前教育   幼儿园   法草案   儿童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公众媒体平台 csttcn.com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 |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