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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此前报道,2024年1月初,有网友发网帖《实名求助:19岁儿子租房看房不到10分钟,竟被指控非法侵入住宅罪?》替儿子喊冤,引发网友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从发帖者王某结处了解到,案发后,他儿子王某阳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义乌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检察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义乌市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8月29日、30日,法院持续两日开庭审理此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周兆成和王某阳家属
男子看房后
被控非法侵入住宅罪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出租的房子共有三层,二楼有两个房间,走廊上有一个共用的卫生间,三楼则是阳台。建筑一侧有一户外楼梯,租户可直接通过楼梯上二楼。
房东吴女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3年来,二楼一直是租给受害者女租客一家。女租客年龄大约30岁,有两个年幼的小孩。当时,女租客的租期也快到了,吴女士就在自己居住的老屋厨房窗户上挂上“房屋出租”的广告牌,上面还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根据王某阳家人向媒体的转述,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19岁王某阳为了给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厂附近找房子。
红星新闻记者从王某结处了解到,王某阳被抓后,经检察院查明,王某阳被抓涉及不同出租屋的两个被害人。第一个被害人是吴女士的租客陆某。2023年12月20日16时48分许,王某阳先到三楼查看,又到二楼陆某房间门前徘徊逗留,趁独自在房内的陆某开门时,未经同意,用脚抵门、手掐陆某脖颈的方式,将陆某控制,强行进入屋内,关门将被害人陆某推至床上,陆某说她丈夫即刻下班回来,王某阳才威胁陆某不许报警后离开。
王某阳家人表示,通过监控视频,能推测王某阳进入女子屋内的时间是在房门打开和王某阳下楼之间,大约只有几分钟。“如果孩子真的犯了罪,又怎么会这么淡定地双手插兜、缓步下楼?”家属不解道。
另一被害人是女童祝某某。第一次在2023年12月8日20时40分许,王某阳曾敲门询问独自在二楼的租客女童祝某某,问其要房东号码,祝某某没有房东号码关门,王某阳再次敲门,并不顾阻拦以查看房间布局为由强行进入屋内。祝某某声称父母要回来后,王某阳离开房间但仍在门外徘徊,直到祝某某家人接到电话赶到现场才离开。
第二次大约在2023年12月18日15时许,王某阳敲门后无人应答,便自行推门进入房间,发现祝某某及其父亲在房内,后谎称租房要房东电话号码,没要到后离开。
第三次是2023年12月20日20时许,王某阳再次来到案发地二楼祝某某住处门口,被返回家中的祝某某父亲发现,王某阳又谎称租房要房东电话号码后离开。
王某阳下楼监控画面
男子律师:
作无罪辩护监控未拍到屋内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从王某阳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19岁小伙王某阳看房涉嫌犯罪被抓”一案一审庭审已结束,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未当庭宣判。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王某阳提起公诉,辩护律师则为王某阳作无罪辩护。
周兆成指出,检方起诉王某阳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要依据是女租客的指控。但是,由于监控视频并未拍到屋内的情况,且双方的言词证据存在分歧,因此要想认定其构成犯罪,还是需要依靠其他证据来还原事实真相。包括现场勘查、物证检验、证人证言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经住宅主人同意而强行进入或者拒不退出等情形。周兆成表示,监控视频可以证实,王某阳是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42分上楼,4点51分下楼。中间仅仅停留了9分钟。上楼后,其并未直接进入该女租客房间,而是在4点43分时进入走廊外的共用厕所,不足半分钟即走出。王某阳自己也供述,其进入房间是正常敲门,不存在任何暴力行为。此外,案件发生在私密空间内,且时间短暂,因此证据的收集和评估难度较大。
庭审中,王某阳提到自己与女友感情稳定,女友来义乌后有租房打算,本案中他未实施过犯罪。
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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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义乌19岁小伙看房,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抓,案件一审已开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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