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关注生活,用心倾听!Pay attention to life and listen attentively

网站公约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陕西一对4吨重守陵石狮被盗14年,当地再发通告:悬赏100万!曾4次提高赏金

2024-07-23 23:59来源:鲁中晨报编辑:采小编

赏金,陕西,再发,通告,吨重守陵

两尊单个重达约两吨的石狮,被多人结伙夜间利用吊装、运输工具盗走。案件发14年后,7月15日,陕西礼泉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2010.4.3”唐建陵石狮被盗案的悬赏通告》,继续悬赏10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一对石狮被盗

多人结伙夜间利用吊装、运输工具盗走一对石狮

石狮系唐帝王陵墓园门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据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悬赏通告》介绍,2010年4月3日凌晨,陕西省礼泉县昭陵乡发生一起特大文物被盗案。案犯系多人结伙作案,在夜间利用支架、吊链、柴油三轮车等吊装、运输工具,将此处的唐肃宗建陵东门遗址一对石狮盗走。

陕西一对4吨重守陵石狮被盗14年,当地再发通告:悬赏100万!曾4次提高赏金(图1)

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悬赏通告》

石狮被盗地点位于陕西省礼泉县昭陵乡索山村北的“武将山”上,当地人称“狮子凹”。两尊石狮均为石灰岩质,圆雕,蹲踞状,四足与底座连为一体,高约1.5米,长约1.3米,胸宽约0.8米,每尊重约二吨。

被盗石狮系唐帝王陵墓园门狮,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公开悬赏

公检法联合发布悬赏,最高奖励100万元

《悬赏通告》显示,为了尽快破获案件,经礼泉县委政法会议研究同意,礼泉县人民法院、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礼泉县公安局联合向全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获案件者,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协助、参与过作案的人员,只要具实交代,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知情不报、隐匿罪行、不思悔改的人员,一经查获,将严惩不怠。

下方有礼泉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印章。

官方回应

网友质疑时隔14年发布《悬赏通告》

警方:每隔一段时间就发,为尽快追回文物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不理解,2010年的案件,为何时隔14年发布《悬赏通告》?

7月17日,记者从礼泉县公安局获悉,文物失窃案件发生后,警方便发布过《悬赏通告》,该《通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布,这些年也收到一些线索,收到群众反映线索后也会进行核实。之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发布线索,是为了督促案件进展,整理、收集新的线索,尽快追回丢失的文物。

公开资料

14年间先后至少4次提高悬赏

赏金由10万元升至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唐建陵位于咸阳城西北50公里处礼泉县五将山上。是唐朝第七位皇帝肃宗李亨的陵寝。作为唐玄宗李隆基第三子,李亨(711年至762年)初名李嗣升,又名李浚、李玙、李绍,其母为元献皇后杨氏。

据悉,2010年4月案发后,礼泉警方对唐建陵石狮被盗案的悬赏金额为10万元;同年12月,悬赏金额提高到20万元;

2012年,警方再次发布通告,悬赏金额提高至30万元;2020年,悬赏金额提高至100万元。

陕西一对4吨重守陵石狮被盗14年,当地再发通告:悬赏100万!曾4次提高赏金(图2)

2012年,警方发通告,悬赏金额提高至30万元

陕西一对4吨重守陵石狮被盗14年,当地再发通告:悬赏100万!曾4次提高赏金(图3)

2020年,悬赏金额提高至100万元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陕西一对4吨重守陵石狮被盗14年,当地再发通告:悬赏100万!曾4次提高赏金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赏金   陕西   再发   通告   吨重守陵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公众媒体平台 Csttcn.com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 |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