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晨工作、上学之前,我们经常苦恼的第一件事:今天穿什么呢?
这个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无伤大雅,但从整个社会看,却有着群体性的意义——比如,牛仔裤是对自由的追求、厨师的白衣是为了展示公共卫生、邮递员的制服则让他们看起来值得信赖。
《制服:你穿什么决定你是谁》的作者保罗·福塞尔从制服看社会。他认为,“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只要穿上制服,就表明他是有工作的……制服将一个人与成功联结在一起。”通俗点说就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我们摘选了书中对2种生活制服、3种职业制服,以及海明威和马克·吐温服装的描述,来看关于制服的文化与历史。
下文摘编自《制服:你穿什么决定你是谁》,小标题为编者拟,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01 蓝色牛仔裤:
自由、不被传统约束
自由、不被传统约束,就是蓝色牛仔裤最初要传达的信息。
与爵士乐、好莱坞和可口可乐一样,牛仔裤是美国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创意之一。然而,当每个人都至少有一条牛仔裤的时候,这又会给人什么感觉呢?制服感,像深色西装一样的制服感。
沃霍尔 / 牛仔裤特辑 Vogue杂志 1980
诚然,在制服感十足的李维斯标准牛仔裤之上变出一些花样也是可以的,比如油漆工的白色连裤工作服,木工牛仔裤就加了放锤子的裤袋。背带牛仔裤也能让人暂时摆脱蓝色牛仔裤的传统感,特别是在穿牛仔裤可能让人瞠目结舌的场合,比如股票经纪所,教堂布道坛,或葬礼中。
穿牛仔裤的矿工们
但真正的蓝色牛仔裤(最初被称为束腰工装裤)的权威性,从李维斯产品及其无数模仿者的巨大成功中就可见一斑。
李维斯的成功故事大家可能都已经听说过,这里不妨再讲一遍。李维·施特劳斯最初不是一个品牌名称,而是一个男孩的名字,他出生在德国巴伐利亚,1847年随父母来到美国。当时他哥哥先期抵达,在纽约从事干货生意。
Levi‘s 1950 年代的广告
Levi Strauss & Co.
1849年的“淘金热”将他们吸引到了美国西海岸。在旧金山定居下来之后,他们成立了一个分公司来扩张原本位于东海岸的生意。
不管有没有找到金子,淘金者都需要一条结实耐穿的裤子,于是,施特劳斯兄弟中的弟弟开始用棕色帆布料制作裤子。这种加厚的棕色帆布料是新罕布什尔州生产的。库存布料用完后,他改为采购蓝色牛仔布料。
起初,裤子只是用线缝起来的,并不耐穿。但很快,一个有想法的人建议他们用铜铆钉来加固裤子的接缝。这样一改进,裤子变得大受欢迎。(可能只有心理医生才能弄清楚这些铆钉和即使未经宣传也流行的男子气概观念之间的关系。)
“淘金热”结束后,牛仔变得受欢迎起来,于是牛仔裤就传给了牛仔和他们的模仿者,存心要惹恼古板父母的叛逆年轻人也很喜欢牛仔裤。
20世纪70年代,艾莉森·卢里在其知名著作《解读服装》(The Language of Clothes)中写道,现在90%的中产阶级和大学生,腰部以下的着装一模一样,但腰部以上就花样百出了,从拉绒衬衫到蕾丝衬衫,应有尽有。
在思考蓝色牛仔裤的含义时,一个问题常常让人感到苦恼。除了反抗父母和反体面之外,是什么让牛仔裤如此盛行,成为现实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特征?简而言之,为什么会这样?当然,牛仔裤确实很便宜,还有呢?
牛仔成为流行符号
通常,这个问题可以从性的方面,或者至少从骨盆的角度来回答。由于紧身的裤腰和臀部裁剪,牛仔裤成为年轻人约会和诱惑异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年轻男子的紧身牛仔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僧侣和修士那种去性别化服装,特别是宽松的长袍和绳带。)
如果女性穿紧身牛仔裤的方式足够巧妙,即使面料厚也能勾勒出前面的性感轮廓。但牛仔裤在很大程度上仍被认为是男性服装,詹姆斯·迪恩和马龙·白兰度在电影中扮演的叛逆青年穿着牛仔裤,人气十足,这些角色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性感。
马龙·白兰度在《欲望号街车》片场
在20世纪50年代,穿牛仔裤,特别是在不适合穿牛仔裤的场合穿它,就成了一种反时尚的流行风格。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把反制服当作初衷的牛仔裤,后来却变成了最重要的制服。
起初,你穿着牛仔裤,裤脚向上卷起一点儿,看起来像个牛仔。真正的牛仔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他们昂贵的牛仔靴。
到了1950年,普通人不再卷裤脚了,没人知道原因,也没人知道为什么男孩们的喜好会改为剪掉牛仔裤的一截裤腿。
后来,受到滑板爱好者之类的伪堕落者影响,宽松牛仔裤成为主流。
Usher展示他的 CK 腰带和内裤
不久又出现了一批“细节控”,要求牛仔裤每个细节都是准确无误的,也就是说要像统一的制服。
很快,卡尔文·克莱因(Calvin Klein)的“脏脏牛仔裤”出现了,牛仔裤上面印有人造泥渍和令人尴尬的食物碎渣。就好像现在那些破洞牛仔裤,或者用安全别针别在一起的牛仔裤(售价2222美元),带有折痕的牛仔裤,带有涂鸦的牛仔裤,以及各种昂贵的“设计师牛仔裤”(业内称为“装饰牛仔裤”)。
这些设计师牛仔裤干净整洁,用刺绣、莱茵石(人造水钻)、珠子、钉帽和亮片来装饰。对于这些颓废的新式牛仔裤,李维斯的一位发言人宣称,它们“已经失去了牛仔裤的精髓”。
但只要青少年还在想方设法惹恼父母,只要员工在“便装日”里以及流行明星想要穿着最随便的制服来表达他们对制服的蔑视,新式牛仔裤就会层出不穷。
詹姆斯·迪恩
严肃的作家和思想家可能害怕被归类为纯粹的“时尚”记者(有种廉价花哨的感觉),避免对牛仔裤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但安伯托·艾柯愿意冒这个风险。
在论文《腰部的思考》(Lumbar Thought)中,他认为牛仔裤这个主题“充满了哲学意味”,建议大家探索它。艾柯声称:“对于有思想的人来说,没有哪种日常体验是低级的。”
假设男式牛仔裤都是非常紧身的款式,他发现在穿上一条新的牛仔裤后,自己的身体被分成了两个“独立区域”,一个是衬衫和夹克部分,相对自由,另一个是腰线以下,被牛仔裤惬意地收紧,牛仔裤仿佛是“下半身的紧身衣”。
他体验到了一种新奇的感觉,觉得自己的下半身,特别是敏感部位,犹如包裹了一层盔甲。对牛仔裤的自觉意识,促使他与外部世界建立了一种新的联系。“我已经获得了异性恋意识,也就是说,一种广泛蔓延的自我意识。”这使他得出了一些明显值得怀疑的推论,或者说类似推论的想法,即紧身服装会对智力上的雄心和成就产生影响。
波姬·小丝代言Calvin Klein Jeans
他推测,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前,紧身束腰可能干扰了女性的独创性和思考速度。也许吧!而当时穿紧身束腹服装的潮男们肯定没受到这样的影响。
和艾柯的观点相反,我要说的是,穿紧身牛仔裤对中老年人的唯一影响,就是让他们产生了一种恢复年轻活力的错觉。但许多人会发现,这种错觉可能是危险的。
#02 白色婚纱,你的选择不差
除了可以说真正发明了男孩子们穿的水手服之外,维多利亚女王据说也是白色婚纱流行于世的引领者。
在维多利亚女王于1840年嫁给阿尔伯特亲王之前,婚纱的颜色可谓多种多样。女王的婚纱不仅确立了婚纱的得体颜色,也将其与童贞联系起来。
1840年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婚礼
时移事迁,但婚纱的设计出人意料地毫无变化,起码在基本组成上是这样。婚纱上有白色的缎子和蕾丝,系在“王冠”上的薄纱,以及长度从短至1英尺到长达25英尺的裙摆,这样巨型的婚纱裙摆分量十足,需要专人拖动。
这些元素的组合往往最终搭配上白色蕾丝手套,外加可堆叠在一只手中的白色蕾丝手帕才算完整。另一只手必须紧紧握着花束,这曾被人们视为多子多福的象征,具有同样含义的还有人们往开心地走出教堂的新人身上撒的米粒。
如此多的白色曾让一些有识之士尝试提出一些解释,比如时尚作家芭芭拉·托伯就说:“维多利亚时代出身显赫的新娘穿白色是为了表明她们非常富有,可以负担得起只穿一天的这种裙子。”
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重演结婚仪式,1854年。
没多久,白色就成了人们认可的得体的婚纱颜色,有个诗人在对婚纱颜色考察后给白色排名第一:
穿白婚纱,你的选择不差。
穿灰婚纱,你恐怕要远嫁。
穿黑婚纱,你得小心改嫁。
穿红婚纱,你还不如死掉。
穿绿婚纱,羞得怕人看见。
穿黄婚纱,你的新郎太差。
穿粉红色,你的好运到头。
但是,每个行业都有它自己的“朱姆沃尔特”(一位热衷于改革制服的海军上将),而在婚纱行当里,也有一个运动,要让婚纱转向采用“让人意外的颜色,从最浅的粉红色到最深的猩红色”。就如一个专业的婚纱供应商所说:“看起来很新鲜,令人兴奋,我们或许可以说,在一个白色婚纱占据主流,且人们对颜色匮乏变得习以为常的行业中,很受欢迎。”
婚纱的销售商是时尚行业的一个专业分支,他们倾向于将新娘对风格的选择进行区分,一方面“关注身材且性感”,另一方面则“回归经典”,意味着纯洁的外观。
人们认为,像有背部系带、无袖和无肩带这样设计特点的婚纱很性感,低腰露背也是如此。给传统的保守风格的婚纱加上一层透明的纱可以制造一种类似透视和近乎脱衣诱惑的效果。
电视剧《求婚大作战》
每一个经受过婚礼创伤的人都知道,我们必须严肃对待这个行业。当今,一件婚纱可以卖到500美元以上,仅面纱就能卖到100美元。还有其他诸多花销,从印刷婚礼请柬、通告,到聘请花艺师、摄影师、乐队,以及租用豪华轿车(以及司机)、婚宴承包商和主婚牧师等等。
凡此种种,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创造一个难忘的瞬间。为了将这个瞬间延续并保存下来,人们会请来婚礼咨询师中的另一群专业人士,让他们对婚纱进行“防腐处理”,使之成为婚礼的纪念物。
要实现这一点,新娘及其家人按照吩咐,首先把婚纱送到专业的干洗店。在那里,婚纱上的红酒和果汁污渍会被清洗掉,同时还会检查有没有珍珠散落、开线和掉扣子的情况。下一个步骤是这个行业所称的“传世处理”。
电影《西雅图夜未眠》
这要涉及将婚纱挂在衣架上,存放在一个很厚的塑料袋子里,或者用更贵的处理方法——把婚纱包裹在无酸纸中,放进真空封装的密封箱里(“空气是长寿的宿敌”)。这将花费115美元到150美元不等。至关重要的是袋子或箱子存放处的温度和湿度。理想温度是65华氏度(18摄氏度左右),理想相对湿度是48%。而且存放处不可有荧光灯,因为荧光灯的光会损伤丝绸。存放处应避免选择木制梳妆台和雪松箱,因为木头会释放气体,而且是酸性气体。
纽约普莱森特维尔的“博物馆品质储存箱和保存服务公司”的老板约翰·拉普指出:“那些在购买婚纱上花了大价钱的人对保存它们很感兴趣,而且一般而言只有第一次婚礼穿的婚纱才会作为传世之物得到保存。”
保存对女性最有意义的这套制服已经成了一门大生意,其规模就跟离婚行业一样可观。
#03 邮递员的制服,让你信赖
对制服的热情仅次于水手和海军陆战队员的,要数邮递员了。
邮政系统本身正直诚实的声誉,确保了人们十分尊重街上和邮局里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如一位女送信员曾说的那样:“制服意味着人们可以信任你,因此对你的态度就更好一些。”
人们似乎普遍认为穿制服的邮递员送达的支票不太可能跳票。送信员裤子上、短裤上以及裤裙上的黑色条纹和军装上的一样,而且在很多方面也同样有地位的象征意义。保持邮政工作者的清誉,是他们严格的纪律。
举个例子,一个穿着制服的送信员在结束其一天的送信任务后,不太可能会在回家途中去酒吧小坐。穿着T恤的话,没问题,但穿着制服就不行,因为邮政系统很重视制服。邮政系统之所以每年给每位雇员提供的制服补贴总计近300美元,正是因为它坚持要求雇员工作时必须穿制服。
制服还包括鞋子和袜子。而且由于大量雇员必须在各种天气里从事户外工作,所以才有了官方的橡胶套靴,还有20款之多的、应对各种天气状况的黑鞋子和3款雨衣。
从1870年代到1950年代,铁路是邮件运输的主要方式。在小型USPS邮局,火车上的邮递员会扔一袋邮件,几秒钟后,接住另一个装满镇上外发邮件的邮件袋(完成这一整套流程火车不会停下来!)
1906年美国有州开始使用摩托车来投递邮件
邮局也会提供防风雨的派克大衣以及冲锋衣和厚毛衣,而且邮政系统也会与时俱进,给女性提供邮政特有的孕妇裙。
电影《心灵邮局》
邮政业显然是个丝毫不吝于表现其爱国精神的行业,在所有夹克、马甲和冲锋衣上,都有一英寸宽的水平条纹,颜色当然是红、白、蓝相间的。
邮政系统对制服的考虑十分周全,连袜子都是特制的。你要么穿邮政的白色袜子,要么穿邮政的蓝色袜子,但白袜(通常为短袜,但也可以是配短裤穿的长袜)上部有两条非常漂亮的深蓝色条纹。
这些都可以通过邮件订购,由经批准的制造商寄送到家,但很多大城市的邮局也会偶尔举办制服展览会,制服制造商受邀参加,并在现场摆摊出售自己生产的制服。
这些琳琅满目的制服展示了人们无穷的想象力以及他们的品位,而且毫不意外的是,穿它们的人肯定很开心,而且值得信赖。
在阿拉斯加邮件过去是由狗拉雪橇递送的,直到1963年,最后一条狗拉雪橇路线(从甘贝尔—萨沃加)被转换为飞机路线。
#04 高高的厨师帽
只有厨师长能戴
在重视服装设计、风格和时尚的人群中,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大肆浪费材料是显示穿着者资历深、地位高的一种方式。正是在这方面,高级厨师戴的完全没必要那么高的厨师帽和外科医生穿的完全没必要那么长的白大褂就比我们所想的更有共通之处了。
医生和厨师,跟魔术师一样,从事的都是“变形”(metamorphosis)工作,医生把病人的身体由坏变好(哎呀,有时候也会从活的变成死的),厨师把平淡无奇的有机材料变成令人难以抗拒的美味佳肴。二者都主宰着某种“神秘力量”,而且要恰如其分地展现神技,他或她就必须穿着得体才行。
在这两个行业中,职业等级常常都是通过制服来体现的。医学生和住院医师穿白色的短袖大褂。见习厨师则戴下垂的帽子(法律规定所有处理食物的人都必须遮盖和缚住头发),骄傲竖起的高高的厨师帽只有厨师长才能戴。
这种帽子也有自己的高级都市传说,其中一个就是古老的迷信,认为这种帽子必须要有100个褶,如果没那么多的话,起码要有48个褶(没人知道为什么)。
厨师帽上可以看到褶子
厨师穿的制服仍然是一种罕见的贵族传统,历经过去两个世纪的时间而鲜少变化(除了改用纸质厨师帽)。人们非常精确地描述这种制服,并且满怀自豪感地去穿戴它。除了白色的帽子,还有棉质高领白色上衣,有两排纽扣和挽起的袖口。裤子要么是白色的,要么是黑白犬牙格的。
令人不快的是,有些当代厨师的裤子上印着小小的蔬菜图案(洋葱、朝鲜蓟和胡椒),显示出表现可爱的时代在各处都留下了印记。
这些都是很严肃的事情,只需要去那些培养抱负远大的厨师的学校里看一眼就会明白。
上个世纪的厨师们戴着白色厨师帽
就像医生的白大褂一样,白色的厨师服也展示着厨师对清洁有极为苛刻的标准,尽管有乔治·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中精彩呈现的那种颠覆性的餐厅厨房场景偶尔存在。
奥威尔对他曾经作为洗碗工工作过的一家非常时髦的餐厅这样描写道:
“厨房越来越脏,而老鼠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尽管我们抓住了几只。环顾那间肮脏的房间,生肉杂陈于地板上的废物和垃圾之中,凝着废油的平底锅随处乱放,而洗碗池早就堵了,上面裹着一层油脂。我曾经纳闷儿,不知道世界上还能不能找到一家比我们这儿更糟糕的餐厅。”
但奥威尔的三个厨房同事“都说他们曾经见过更脏的”。作为广为人知的“夸张大师”,奥威尔最后总结:“我永远不会再到一家看上去时髦的餐厅里用餐了。”
《巴黎伦敦落魄记》英文版书封
厨师在厨房穿的白色制服当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奥威尔描写的细节带给人的震撼。但我们仍然会想,为什么要穿白色呢?
这里并不是要过分强调相似之处,有人可能会想到“whitewings”(道路清洁工)这个词,用在一身白色的男人身上。这样的男人手上拿着扫帚、铲子,推着带轮子的垃圾桶,他们曾在旧世界跟在阅兵队列后面,专门处理马粪。
他们的白色展示的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必定存在什么完美之处,以及他们对于公共卫生而言几乎有着科学上被证明了的不可或缺的价值。
#05 黄铜纽扣永远都
不会失去吸引力
陆军和海军人员的军礼服上钉有许多在民用制服上很少看到的闪亮纽扣。当然,它们是由黄铜制成的,而对于某些高级别职位,它们实际上是镀金的。
对小男孩和有孩子气的人来说,黄铜纽扣似乎特别有吸引力。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亨利·奥伦施泰因在他关于大屠杀的回忆录中写道,“穿上带有金色纽扣的蓝色新校服,我感到非常兴奋”。那是20世纪30年代,奥伦施泰因即将就读波兰的中学,而如同天意,那时的他并不知道今后将经历一段梦魇般的生活。
电影《辛德勒的名单》
作家布斯·塔金顿的著作《男孩彭罗德的烦恼》(Penrod)把公开的种族隔离制度和普遍的优越感视为理所当然。成书年份很好记,是1914年,那时还没有人能预测到未来会出现一个对少数族裔也讲求政治正确和公平的时代。在书中,彭罗德和他的朋友们谈起了一个话题:长大后想干什么。
赫尔曼说:“我想成为一个铁路工人!……要当行李员!我叔叔现在就是行李员,纯金纽扣。哦,哦!”
彭罗德说:“将军的纽扣比行李员的纽扣多很多呢……”
赫尔曼说:“行李员可以过上最好的生活。”
因此,当发现“老小孩”乔治·S.巴顿将军对黄铜纽扣情有独钟时,我们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按照一条极少被援引的传统规定,即允许高级将领自行设计制服,巴顿找来裁缝,让他给自己量身定做了一件艾森豪威尔夹克,前襟自上至下有4颗成排的镀金纽扣,两个胸袋上各有一颗镀金的口袋盖扣。
电影《波斯语课》中的纽扣军装
镀金纽扣的争议由来已久,因为按照节约法令的规定或资产阶级的品位,有些人是被禁止使用该类纽扣的,因而也就引起了他们的愤怒。
1886年,美国圣殿骑士团因在制式礼服大衣上使用金光闪闪的镀金纽扣而非规定的黑色纽扣,遭到上级机构的严厉斥责。自16世纪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穿一件带有15000颗金纽扣的服装亮相以来,镀金纽扣就已经成为贵族的象征,并由此牢牢地确立下来。到18世纪时,镀金纽扣已经广泛出现在绅士的外套和马甲上,并成为一个显著特征。19世纪30年代,西点军校的学员穿的是高领又齐腰的黑色燕尾夹克,夹克上有三排竖着排列的镀金纽扣——右侧一排,左侧一排,中间一排。所有纽扣都是从腰部向上排起,但左右两侧的纽扣一直排到肩部,并组成V字形,似乎是在表现和强调着装者的男子气概。
顺便一提,有趣的是,镀金纽扣总是以一定数量出现在衣服上,极少单颗使用,数量通常是偶数,而且两边对称。
在影片《泰坦尼克号》中,船长史密斯的衣服上有10颗纽扣,分两排,竖着排列,每排5颗,仿佛是为了遵循现代主义时期以前的平静日子里被人们高度重视的形式原则和平衡原则。
船长的制服
19世纪,镀金纽扣已经可以用来表现官方的地位和权威,并发展成惯例。那时,移民美国的统舱乘客,每每看到穿镀金纽扣制服的人走上前来,就心惊胆战。在英国军队,保持镀金纽扣的亮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美国,最知名的黄铜纽扣生产商可能是沃特伯里纽扣公司。该公司今天仍在为皇家海军供货。这些纽扣都是纯黄铜纽扣,通常会镀上24K金。对那些认为他们的运动上衣(比如网球毛衫)会带有某种气息的男人(比如游艇所有者等超级富豪或上流社会人士)来说,黄铜纽扣可能永远都不会失去吸引力。
#06 喜欢扮军人的海明威,
半个“怪胎”
如果因为海明威喜欢扮军人就说他是个“怪胎”,这并不公平。他从来没有真正当过军官,甚或士兵,但他目睹过战争,开始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救护车服务队队员,后来则作为记者参与了西班牙内战,最后一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欧洲当记者。
他很了解步兵战斗,因此能在《永别了,武器》以及很多短篇小说中毫无错漏且文笔精彩地描述它们,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战斗人员,而这种角色以他的男子主义看来,并不值得大肆宣扬。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作为红十字会救护车司机在意大利北部服役,属于美国志愿救护车服务队的一员。他的一个职责是骑自行车到前线给抵御奥地利敌人的意大利部队官兵分发巧克力、香烟之类的补给品。
因为他拥有中尉军衔,他穿的制服是美国陆军军官的制服,带有高级的皮绑腿。尽管战后当他和伊利诺伊橡树公园的国内读者在一起时,他常常喜欢戴着一顶“意大利军帽”,他却从未隶属过任何意大利军队。
他总是在可能的时候穿意大利军官制服,这种制服有更加绅士的大翻领和领带,而不是美军的高领制服。
海明威的这种糟糕的个人军事幻想可以归因于他所生活的时代,那时候到处都是军装,而且人们认为这些制服代表着一种让人向往的男子汉气概。海明威想当一个穿制服的英雄,而他可能确实曾经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仰的英雄。但遗憾的是,他只是一个作家,而这正是所有麻烦的根源。
曾作为战地记者参战的海明威
#07 马克吐温:深色西服很乏味
跟D. H.劳伦斯一样,马克·吐温也觉得男性在商业活动和参议院里穿传统的深色西服很乏味,而且会冒犯人。
1905年12月,马克·吐温前往华盛顿就版权法发表观点。他穿了一件白色西装,这引发了一些批评。他为此辩解说,他喜欢那些明亮而且显眼的颜色,而讨厌男性通常穿的深色和暗色衣服,那种衣服会让他感到伤感和忧郁。
常穿白色西服的马克吐温
他还说,他偏爱“中世纪的服装,那时的衣服充满了各种色彩、羽饰和色调绚丽的其他装饰”。他还补充说,“每当我去剧院看到一群男人穿着令人生厌的同色衣服时,我就想起一群乌鸦……男人没理由不穿颜色更亮丽的衣服,尤其在这昏暗的冬天”。
跟劳伦斯不同,马克·吐温会穿着他欣赏的奇装异服,他写道:“当一个男人接近71岁的时候,像我这样,他会穿他最喜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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