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质,翻车,又为,代价,言论
39岁女歌手杨丞琳,因为演唱会上的一番玩笑言论再次翻车,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而她也不是第一次因为言论问题而翻车了。
一时之间过往的言论问题也是再次被扒出,所以更是让这一事件愈演愈烈。
如今演唱会上的言论问题,涉及的“地域黑”,更是由来已久,但是从这样一个明星艺人口中脱口而出,更是显得幼稚可笑。尽管只是玩笑之话,但不应该拿这样的毫无根据的有着明显标签的言论开玩笑。作为公众人物,本应该引导大众正确对待这样的事情,如今反倒好,更是公然以这样的言论开玩笑,甚至又直接引起了新一轮的“地域纷争”。
尽管有些人表示严重了,甚至还说道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可是看看她过往的言论,再联系下她的身份,如果换个角度看,倘若一位外国歌手在国内开演唱会,开起整个中国人的玩笑,那么又会怎样呢?
这一次不仅仅是冒犯了部分民众的问题,更是艺人口嗨翻车的又一典型事件,而这也是与艺人自身认知和素质息息相关的。
对于杨丞琳的言论事件,
知名网红老师、大V张雪峰也是发博反驳“我们河南人不爱骗人。。。。 ”
官媒更是直接发博质问:
“你觉得这么说很有意思吗?”
“可这是在跟谁开玩笑?又为了逗谁笑呢?好笑吗?”
曾经面对笑果旗下艺人演出口嗨事件,官媒指出:“低格调的搞笑,无底线的放纵,博眼球的娱乐,不知止的欲望,对文艺有百害而无一利! ”
不是开不起玩笑,而是这根本就不是玩笑。
笑果也是因为艺人演出言论问题而直接被巨额罚款,线下演出也是被暂停,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想不到,如今又有知名艺人在公众场合口无遮拦,将无知当玩笑,她不翻车谁翻车。
有律师称:杨丞琳或涉嫌地域歧视,侵犯人格尊严权。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这种言论有可能涉嫌地域歧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国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她被认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了,有可能被文化主管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然有关部门表示已经收到了很多投诉,正在落实调查中。
杨丞琳也是早已道了歉。
“我要为郑州演唱会上那个冒犯并没有礼貌的玩笑道歉,对不起。的确是我的不对,我非常愿意也应当接受大家及时的指正和批评。再次跟因为我而受到困扰的人郑重道歉。”
可是在道歉文中,她说道的是为“那个冒犯并没有礼貌的玩笑”道歉,可以看得出整个道歉也是缺乏诚意,在认知上依然存在偏差。
实际上从演唱会上的言论就可以看得出她认知上的狭隘性,脱口而出的是“你们一直有一些名声,爱骗人的事,”什么叫“一直有一些名声”?
所以杨丞琳的问题并不在于这次演唱会的玩笑,而是从骨子里就已经认定了这样的狭隘、偏见的“地域歧视”言论。
当然,且不说过往的言论问题,如此一而再三的言论翻车,是情商问题,是素质问题,也是职业问题、法律问题。
杨丞琳,2000年加入组合“4 In Love”而出道,真正开始受到关注还是因参演偶像剧《流星花园》,在剧中饰演“小优”一角。然后凭借着主持综艺节目《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为更多的人所认识。
此后又是演戏又是唱歌,也是成为了大众所熟知的演员和歌手。
到了2021年参加《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二季》,又再度翻红。
如今重启演唱会,已经开了多场,可是在郑州演唱会上却言论翻车,属实不该。
就像媒体所说,杨丞琳可以用自嘲或自我打趣的方式来与粉丝开玩笑,却偏偏选择了相反的方式,在郑州演唱会上拿河南人所谓的“爱骗人”开玩笑,这是对台下观众的不尊重,更是冒犯了整个河南人。
当然,她说的那句话本身就存在问题,也不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话语。
这样的标签式传言就应该被坚决抵制,开玩笑更是要不得,更何况还在这样的公众场合出自这样的知名艺人之口,更是要不得。
作为公众人物,时刻要牢记自己的身份,要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就是谨言慎行。因为你所代表的并不是你自己,你的言行都会被无限放大。当然有时伤害的不仅是自己,还有更多无辜民众。
“玩梗”可以,但要有度,要有底线,否则弄巧成拙,翻车毁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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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V反驳,官媒质问,官方调查,杨丞琳又为言论翻车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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