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厅官被
来源:中国新闻网
9日,官方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被“双开”的消息,其中,殷学儒被指“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服务”等。
01
正厅级“内鬼”
殷学儒出生于1961年11月,曾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2012年6月,殷学儒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2018年2月同时担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卸任。
殷学儒被双开
今年3月16日,官方发布殷学儒被查的消息。殷学儒被查后,不少媒体称其是“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之后,被查的第一个省级纪委原副书记”。
今年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
在“双开”通报中,殷学儒被指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02
享受“管家式”服务
在殷学儒的“双开”通报中,他的问题还包括“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干预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和录用”“搞权色交易”等等,此外,殷学儒还被指出“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服务”,这一表述颇受媒体关注。
“享受‘管家式’服务”并非首次出现在落马官员的通报中。此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的“双开”通报中,相同表述也曾出现。
何为“管家式”服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在贾小刚案的深度调查报道中有所披露。
殷学儒被指享受“管家式”服务
报道介绍,贾小刚到了青海工作,不是带着一个工作的团队,而是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
报道称,“管家”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不过,贾小刚每天都有酒场,照顾贾小刚让“管家”忙得不可开交。“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不知道,你来晚了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这是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就是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常永波说。
03
警惕“管家式”围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在去年8月发布题为《警惕“管家式”围猎》的评论文章,文章披露了一些干部被“管家式”围猎的现象:
中纪委网站曾发文《警惕“管家式”围猎》 漫画图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原司长卢贵敏“无偿接受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家政服务”;
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装修房屋、提供劳务”;
吉林省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刘保威“违规无偿接受医疗服务”;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杜江将商人老板徐某某看成“大管家”,甚至发出了“在家靠父母、出门靠徐某某”的感慨。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谭炯一案中,工程老板沈某某、钱某某是他最体贴、热情的“朋友”,一个做“外务”、一个做“内勤”,“管家式”服务十分周到。谭炯慢慢被腐蚀、甘于被围猎,最终腐化堕落,违纪违法。
文章称,“管家式”围猎,虽然方式曲折隐蔽,但其公权私用、权钱交易的目的却十分清晰。某些领导干部“底线”意识不强,苦乐观错位,身为人民公仆不是一心为人民服务,而是总想着享受服务,才会让围猎者乘虚而入。
延伸阅读
曾攀附“老虎”孙政才的博士厅官获刑,案件中有个罕见细节
在被查近3年之后,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获刑。
9月2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消息,高材林因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高材林是清华博士,曾在央行工作多年,攀附了“老虎”孙政才。他贪污高达亿元,且不能退缴受贿赃款。
昔日金融高材生
高材林,男,1964年2月出生,今年59岁,汉族,湖南汉寿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材林的主要经历都集中在高校
简历显示,从1981年上大学到1997年之前,高材林的主要经历都集中在高校。
高材林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有机化工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辽宁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995年6月,高材林博士毕业后,在清华、北大均从事过经济领域的研究工作。
离开高校学术圈,高材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
据媒体报道,当时曾有外资投行开出高额年薪,但高材林却执意进入央行。
在央行工作期间,他先后担任央行货币政策司汇率处处长,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副主任。
2010年4月,高材林调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担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吉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0年6月,高材林担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筹备组)主任(组长),并在此后担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党组书记、主任。
2015年7月,高材林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同年8月,任松原市市长。
2017年12月,高材林担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2020年11月2日被查。
攀附孙政才
2021年8月,高材林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
通报提到,高材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初心不正、思想不纯,搞政治攀附。
据《廉政瞭望》此前披露,高材林攀附的,是孙政才。
2009年,孙政才调任吉林省委书记。当年底,高材林从上海到了吉林,担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当时有一种说法称,高材林是孙政才物色来的人。
公开资料显示,孙政才在吉林省委书记任上工作几年后,在2012年赴重庆工作,担任重庆市委书记,2017年被查。2018年5月,孙政才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敛财数额高达1.7亿。
孙政才受审 资料画面
上述媒体称,随着对孙政才的调查,当初一些吉林官员攀附他的隐情浮出水面,其中就有高材林。2018年1月,高材林不得不从松原离开,出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高材林重回省政府,曾希望联系协调自己较为熟悉的经济工作,但他的愿望未获得满足,而是被安排去联系协调科教卫生工作。
不过,高材林的问题不仅仅是搞政治攀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高材林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
通报提到:
高材林党性缺失,宗旨泯灭,搞迷信活动;亦官亦商,滥权妄为,肆无忌惮借用巨额钱款;贪欲膨胀,公权私用,非法侵占巨额公款,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蜕化变质,自甘堕落,搞权色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截图
不能退缴受贿赃款
如今,落马近3年的昔日金融高材生迎来了自己的结局——高材林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
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高材林利用担任松原市市长的职务之便,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指使松原市政府办公室原秘书、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松原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红日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排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从个体经营者赵成明处虚假承包100万平方米“三化草原”土地,再转包给红日公司,从中非法套取1亿元占为己有,其中借贷给他人4500万元,偿还个人债务5500万元。
2011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高材林先后利用担任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松原市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邰洪义等人在公司审批、税费减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3万余元。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法院提到,高材林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坦白,且举报他人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贪污数额高达亿元,并不能退缴受贿赃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贪污亿元且不能退缴受贿赃款”,这样的情节,在此前落马官员中并不常见。
法院称,继续追缴被告人高材林受贿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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