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一同饮酒,没想同伴第二天却意外身亡。近日,东阳法院横店法庭审结一起因劝酒致人死亡的生命权纠纷。
今年5月初,四川人苏某来东阳横店洽谈生意,与一位姓张的老板甚是投缘。5月21日,两人谈好买卖后,张老板便开口邀请苏某一起吃晚饭。餐桌上,两人你一杯我一盏,喝得很尽兴。
酒过半巡,张老板发现苏某满脸通红、样子有点发醉,便询问其感觉如何,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还再三询问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苏某表示自己才喝了半斤白酒,在可承受范围内,晚上睡一觉就好,没有必要去医院就诊。饭后,张老板与驾驶员便开车送苏某去其居住的酒店,陪入房间安顿好后便自行离开。
第二天早晨,张老板接到苏某妻子的电话。苏某妻子称自己早上打电话给丈夫,却没有人接听,麻烦张老板去酒店看看。接到电话后,张老板立即动身前往酒店,路上还通知酒店前台,麻烦其派人先去客房查看苏某的情况。
酒店工作人员进入苏某房间后,发现苏某没有知觉、呼唤其也没有任何反应,便立即报警,通知120前来急救。经诊断,苏某系窒息性死亡,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性。
苏某的家属听闻噩耗后,内心十分不解与痛苦,苏某好好地来横店谈生意,结果说没就没了,于是要求张老板承担赔偿责任。东阳法院横店法庭立即安排“老方调解工作室”的金牌调解员方尚龙向苏某家属了解情况、做好情绪安抚工作。
方尚龙从苏某家属处了解到,苏某平时酒量不错,但其与张老板喝酒后喝醉死亡,张老板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张老板表示,自己与苏某喝酒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也没有料到会发生惨剧,对苏某的死亡,心里深感沉痛,愿意尽最大能力补偿苏某家属的损失。
在法庭与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之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张老板一次性补偿苏某赔偿金等费用20余万元。
法官提醒,同桌劝酒致人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对于惨剧的发生,劝酒人有过错的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本案中苏某过于自信、超量饮酒,自身存在严重过失。张老板饮酒前询问苏某酒量、试图送其去医院就诊、去酒店入住休息等情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审慎义务,减轻了法律责任。
杯中物虽好,但不可贪杯除了别劝酒大家也要适量饮酒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原标题:喝酒又出事!男子在东阳喝酒后去世,同桌赔偿20万!
来源:浙中新报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赵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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